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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,集中电源,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.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主机,集中应急电源和照明与疏散标志灯具组成。
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、集中电源、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应安装牢固,不得倾斜;
在轻质墙上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,应采取加固措施;
设备在电气竖井内安装时,应采用下出口进线方式;
在轻质墙上安装时,由于设备有一定的重量,因此必须采取加固措施;
落地安装时,应高出低坪100mm~200mm,以便于防潮防水;
火灾发生时,水灭火系统动作释放的水介质极易流进电气竖井中,为了防止水介质顺着管线流进设备中,对设备造成损坏,在电气竖井中设置的设备应采用下出口进线方式;设备应有保护接地,接地应有明显标志以便于日常维护。
基于运输的安全性考虑,应急照明控制器或集中电源与自带的蓄电池组可能需要分别运输、现场安装,在现场安装时应仔细核对设计文件和产品的检验报告,核查蓄电池的规格、型号和容量是否与检验报告、设计文件描述的一致,蓄电池的安装环境是否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。
为保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火灾条件下供电的可靠性,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供电;同时,为防止插头意外脱落影响控制器的正常工作,应急照明控制器与消防电源和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,严禁使用电源插头连接。集中电源采用落地方式安装时,应保留足够的安装和维护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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